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高纯氮产品的技术要求、检验方法以及包装、标志等。
本标准适用于由空气分离制取的高纯度气态或液态氮,其化学性质不活泼,不可燃,是一种窒息性气体,主要用于科学研究、标准混合气制备、保护气、置换气、载气、反应气等对氮气纯度要求高的领域。
分子式:N2。
相对分子质量:28.013 4(按1991年相对原子质量)。
2 引用标准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/T 3864-1996 工业氮
GB/T 5831-86 气体中微量氧的测定 比色法
GB/T 5852.1-86 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 电解法
GB/T 5832.2-86 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 露点法
GB/T 6285-86 气体中微量氧的测定 电化学法
GB/T 8981-88 气体中微量氢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
GB/T 8985-88 气体中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总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
HG/T 2686-95 惰性气体中微量氢、氧、甲烷、一氧化碳的测定氧化锆检测 气相色谱法
3 要求
高纯氮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。氮气纯度包含微量惰性气体氦、氖、氩。
表 1 技术指标
| 项 目 | 优等品 | 一等品 | 合格品 |
| 氮气纯度,10-2(V/V) | ≥ 99.9996 | 99.9993 | 99.999 |
| 氧含量,l0-6(V/V) | ≤ 1.0 | 2.0 | 3.0 |
| 氢含量,10-6(V/V) | ≤ 0.5 | 1.0 | 1.0 |
| CO、CO2、CH4总含量,10-6(V/V) | ≤1.0 | 2.0 | 3.0 |
| 水含量,10-6(V/V) | ≤1.0 | 2.6 | 5.0 |
4 试验方法4.1 抽样 瓶装气态高纯氮按表2规定随机抽样检验。当检验结果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,则自同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检验,若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,则该批产品不合格。 表 2 抽样检查表 | 产品批量,瓶 | 1~8 | 9~15 | 16~25 | 26~50 | > 51 |
| 抽样数量,瓶 | 2 | 3 | 4 | 5 | 6 |
管道输送的氮气,在4h内至少采样一次。当检验结果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,则该4h内输送的任何数量的氮气不合格。液态高纯氮应从每一储运容器中的液相采样进行检验。当检查结果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,则该产品不合格。4.2 纯度 氮气纯度按式(1)计算求得: ψ=100-(ψ1+ψ2+ψ3+ψ4)× 10-4 (1) 式中:ψ——氮气纯度,10-2(V/V); ψ1——氧含量,10-6(V/V); ψ2——氢含量.10-6(V/V); ψ3——氧化碳含量、二氧化碳及甲烷的总含量,10-6(V/V); ψ4——水含量,10-6(V/V).4.3 氧含量的测定 按GB/T 5831或GB/T 6285的规定进行测定。两种方法具有同等效力。4.4 氢含量的测定
按GB/T 8981的规定进行测定。4.5 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及甲烷总含量的测定 按GB/T 8985的规定进行测定。4.6 水含量的测定 按GB/T 5832.1或GB/T 5832.2的规定进行测定。两种方法具有同等效力。4.7 允许按HG/T 2686规定测定高纯氮气中氢、氧、一氧化碳、甲烷。